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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间的灯亮了一晚上,笔和纸摩擦的声音也响了一个晚上。

直到外面的阳光透过窗户撒了进来,奋笔疾书的声音才戛然停止。

云歌从破旧的书桌上抬起头,揉了揉疲倦的眼睛,一晚没睡,眼睛充满了血丝。

一本作业本几乎要用完了,估算一下,差不多有四万字。

如果是前世,云歌绝对不可能这么努力,一天一万字就是极限了。

但是,人都是逼出来的。

半个月后即将到来的变故如同大石头一般死死的压在云歌的心头,让他几乎难以喘息,不得不拼尽全力。

写小说是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办法,也是他重生后,第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。不但是自己,还有云谣的命运。

云歌伸了个懒腰,把浑身的骨头有些僵硬的骨头舒展开来,这才走出房间。

云谣已经做好了早饭。

青菜煮粥,配上一碟咸菜,平淡到也有滋有味。

云歌熬了一个晚上,胃口大开,呼噜噜的灌了两大碗。

一旁,云谣略带心疼,低声道:“以后别熬太晚了,提升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,慢慢来,回头我整理一下功课,帮你补习!”

昨晚,云谣见云歌房间里的等亮了一夜,走到房门口看到云歌伏在书桌上奋笔疾书,自然而然认为云歌是在复习功课。

怎么可能想得到,云歌其实是在写小说呢?

云歌微微一愣,旋即笑了笑,也没有解释。

有些事情,是很难解释的,难道跟云谣说,半个月后徐家人会来讨债,你会辍学?我写小说是为了给你赚学费?恐怕,云谣很难相信。

这些压力,自己承担就好。

吃过饭,云歌没有继续写小说。

昨天下午和晚上一直没停,他的思维也几乎到了极限。

劳逸结合,脑袋是需要休息的。

云歌从杂物间翻出一个电瓶和一个满是灰尘的升压器。

电瓶被塑料袋包裹得严严实实,拆开了里面还是光洁如新。

这种电瓶,在乡下很多人家都有,一般用来电鱼。

云歌检查了一遍,确认电瓶接口没有损坏,便放心的插上接头开始充电。

这时,云谣已经换了一身装扮。

身上穿着军训的迷彩衣,脚上的凉鞋也换成了解放鞋。

“你弄这些东西做什么?”云谣有些奇怪。

“反正放假也没事,我打算晚上去寻点黄鳝回来改善一下生活,总不能天天吃青菜吧。当然如果打到的黄鳝多,也可以卖点钱换点好菜。”

云谣微微摇头,没有阻拦,反而说道:“你自己看着办,别耽误学习就行。老三婶的儿子正在建新房,我跟她说好了,这几天去帮工。”